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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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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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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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就業促進課/就業促進津貼諮詢窗口 | 25942277 | |
|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/勞資爭議諮詢窗口 | 1999 | |
|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/資遣通報諮詢窗口 | 1999 | |
|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/職業訓練諮詢窗口 | 28721940 | |
| 承德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-1號 | 25972222 |
| 內湖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7樓 | 27900399 |
| 西門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81號 | 23813344 |
| 頂好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1段77號東區地下街1號店舖 | 27400922 |
| 北投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 | 28981819 |
| 景美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393號2樓 | 89315334 |
| 信義就業服務站 |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11樓 | 27293138 |
| 台北人力銀行 | http://www.okwork.gov.tw/ | 86631000 |
北市勞工局勞檢處科長鄭進順指出,台灣沒有高溫假,勞工在天氣太熱時出勤或工作,也沒有特別的津貼,但在高溫環境下工作,很容易造成勞工職災,例如熱衰竭、中暑、抽筋、脫水、熱昏厥等。
日前台北市就曾發生一名雇員在大佳河濱公園大直橋至8號水門間割草時,因在烈日下作業,造成熱衰竭被送往仁愛醫院救治,所幸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。
勞工局檢查處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檢查,經量測現場工作草坪日照溫度,竟高達攝氏42.4度,比當天氣象局預報最高氣溫攝氏33度,還高出9.4度,現場發現雇主沒有提供飲水,當場要求所屬公司立即改善。
鄭進順指出,依照目前的法令,勞工局可依勞動基準法第35 條規定,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,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,來限制雇主不要讓員工在大太陽下工作太久。
另外,現場主管應準備溫度計、提供有遮陽之休息區,視溫度高低調配工作與休息時間,並避開高溫時間工作等相關權宜措施。
鄭進順表示,雇主若任由員工在高溫環境下作業,並非無法可管,依照勞工安全健康設施規則,若違反規定,可罰3萬至15萬元;若構成職災,雇主也須負相關刑責,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避開高溫時間等權宜措施,保護員工安全。